第464节(3 / 3)
:“我方才至府衙外时,遇到了陈氏一家,控告其婿王七殴打陈氏女致死,至今不受惩处……”
&esp;&esp;众人闻言,齐齐默然,表情都有些微妙。
&esp;&esp;狄进的目光却已经挨个落了上去:“此案是天圣九年二月所发,不知诸位当时是否在职?”
&esp;&esp;庞籍严肃的声音率先响起:“在职与否,都不该推托责任,此案家属既至今仍有疑虑,便是我等之责!”
&esp;&esp;“说得好!”
&esp;&esp;狄进颔首:“既有民怨,便是地方官吏之责,况且京师乃首善之地,欲安定朝野,更不容有丝毫懈怠,此案的相关详情,诸位是否都已明了?”
&esp;&esp;庞籍沉声道:“案卷老夫已看过,更走访过两家,记录清晰无误。”
&esp;&esp;叶及之和谢松点了点头,陈执中则双目熠熠,看向这位年轻到让人妒忌的主官:“依狄大府之意,是欲重审此案了?”
&esp;&esp;重审,其实就意味着推翻。
&esp;&esp;而官场上前后两任,往往都不太对付,不然也不会有新官上任三把火的俗语,烧起火来是为了立威,这立威的对象,恰恰是前任留下的班底,因此人走政息之事常常发生。
&esp;&esp;可一上任就拆前任的台,尤其是直接推翻前任审断的案子,却也极为少见。
&esp;&esp;当年京师灭门案,吕夷简留下的是未破案的悬案,被陈尧咨后来破掉,那还好说,吕夷简起初痛恨狄进,也没准备与陈尧咨为难,但如果吕夷简已经给出断案的结果,陈尧咨再推翻,两位宰执可就结下大仇了。
&esp;&esp;同样的道理,现在这位国朝最年轻的大府,刚刚上任第一天,就提及前任经手的要案,怎么看都是过于激进的表现,到时候且不说寇瑊下不了台,御史都有话说。
&esp;&esp;权知开封府事,是那群言官最喜欢盯错处的位置,陈执中还挺期待的。
&esp;&esp;可狄进面容平和,语气淡然,所说的话语却不吝于石破天惊:“此案确要重审,不过并非是我开封府衙一处断案,而是由刑部、大理寺、审刑院协同办理!”
&esp;&esp;四位属官齐齐怔住。
&esp;&esp;庞籍声调上扬:“狄大府之意,是要三司会审?”
&esp;&esp;陈执中的嘴角则忍不住溢出一丝弧度:“这未免有些……”
&esp;&esp;“小题大做?”
&esp;&esp;狄进用了一个明朝才有的成语,正色道:“人命大如天,刑案无小案,绝无小题大做之说!何况此案关乎律法与人情的冲突,恰恰是一个探讨《刑统》的契机!我朝的律法,至今还与前唐一致啊,我辈士子岂能坐视?”
&esp;&esp;庞籍身躯一震,立刻道:“此言大善!”
&esp;&esp;唐宋律法,在书面上几乎是一致的,但落到实践处,其实又大不一样。
&esp;&esp;毕竟唐朝还是高门士族掌权的社会,哪怕这个自魏晋南北朝以来极其兴盛的阶层,已经走向了穷途末路,可也依旧把持着上升渠道,依旧由他们制定着社会运行的各种规则。
&esp;&esp;而宋朝的阶级流动性,远远超过唐朝,寒门贵子的比例固然不多,却有占据要职者,再加上宋朝的儒学百花齐放,各种思维冲击,从律法条文到具体的判词可以看出,执法者颇多灵活,裁决往往对弱势群体有利。
&esp;&esp;不仅如此,宋儒还很看不起前唐高门执政,他们认为自己是通过科举公平公正地选拔上来的,而唐朝的科举懂的都懂,所以此时此刻,庞籍目光大动,立刻予以附和。
&esp;&esp;“借此案修订《刑统》?”
&esp;&esp;陈执中脸色则是变了,叶及之和谢松干脆懵了。
&esp;&esp;这层次拉得有点高,让他们猝不及防啊!
&esp;&esp;“太后和官家圣明,已然应允,想来两府的文书不日即将送达!”
&esp;&esp;狄进则往正堂一坐,露出亲和的笑容:“此事由我开封府衙主导,上下一心,我等可要精神点,不能丢了份,让刑部、大理寺和审刑院看了笑话去啊!”
&esp;&esp;第五百四十五章 跟着大府,名留史书!
&esp;&esp;“不愧是他,刚刚回京,就能顺水推舟,搅弄风云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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